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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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本灿,男,河南新乡人,1987年6月生。
教育背景:
09/2006--06/20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09/2010--06/2012:南京大学 法学硕士(直博)
09/2012--06/2015:南京大学 法学博士
09/2013--09/2014: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生
07/2015--至今: 山东大学 讲师
社会兼职:
山东才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经济犯罪/公司合规业务方向)
研究领域:
经济刑法/比较刑法
代表性项目:
1. 《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的完善:公司犯罪视角的展开》,《法学评论》2018年第3期;
2. 《公司犯罪预防中国家规制向国家与公司共制转型之提倡》,《政治与法律》2016年第2期;
3.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两面性解读》,《法学论坛》2017年第3期;
4.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实行行为的重新界定:非法获取》,《政治与法律》2014年第7期;
5. 《以情节为中心重构贿赂罪罪刑体系》,《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6. 《公司犯罪惩治中两元化刑事政策的构建》,《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
09/2017:山东省第叁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11/2016: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09/2016: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08/2016:南京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