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济南市政法委副书记、济南市法学会会长赵力军在逸夫法学楼316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济南市群体性事件分析及工作对策”的学术报告。报告由林明副院长主持。
赵力军副书记首先结合2008年全国影响最大的四起群体性事件介绍了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情况,概括了群体性事件的多项特点,如起因多样性、反应连锁性、对抗剧烈性、组织严密性、诉求复杂性及计划可能性等。接着赵力军副书记分析了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原因,指出在社会转型期阶段,由于社会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当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长期得不到解决,他们就会以不合法形式表达诉求,同时基于“法不责众”的心理,一些不相关人员也会参与进来,致使事件扩大化和复杂化,对政府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赵力军副书记通过列举详细的调查资料指出这些群众多由公司下岗职工、农民工、军转企干部、复员军人、家庭妇女和宗教人士组成,其诉求内容不一,有困难公司补助,农民土地补偿,农民工工资,城建补助等,也由此形成了一系列较稳定的利益共同体长期坚持与政府的对抗,甚至有计划的实施暴力行为,使矛盾更加激化,问题更难解决。群体性事件的爆发虽然有经济和政治两方面的原因,但性质归根结底还是人民内部矛盾,所以绝对不能一味采取简单粗暴的镇压手段,或者出动公安干警使其站在群众对立面,结果只会愈演愈烈。
最后,赵力军副书记探讨了有效解决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对策,强调要依法果断,讲究策略,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他提出了几条建议,包括建立统一的领导指挥机构,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落实管理诉求措施,制定严密的防止反复的善后措施,创造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等。并结合济南的“平安建设”谈到对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观点和看法,并就同学的提问做出精彩回答。赵力军副书记结合掌握的大量第一手资料所做的报告数据详实,信息量大,分析深刻,讲解生动,让在座的同学受益匪浅。